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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瓦埠湖理论视界 > 勇于担当 敢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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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 敢于问责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9/18 8:30:5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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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作为管理着16个党委(党组)、336个基层党组织、7900多名党员的市经信委(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迅速在全委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市经信委(国资委)第一时间召开了委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对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条例》全文开展认真学习,同时要求委属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利用其他形式认真学习原文,做到深入学、反复学。制定下发了《市经信委(国资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委机关和所属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要求各党委(党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把《条例》的宣贯作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有关内容刊登在学习专栏中。

通过认真、深入地学习,市经信委(国资委)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执行好《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政令畅通、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阐明了问责工作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主体对象、内容情形和方式方法,突出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义,对于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规范性、针对性、指导性。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研读原本,坚持学、深入学、反复学,切实把《条例》作为“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重要遵循,积极创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经信委(国资委)党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解读宣传的同时,勇于担当、敢于问责,切实把《条例》贯彻执行好。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机关政治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制度,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辅相成,把学习《条例》纳入“两学一做”的必学内容。同时,加强对“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实现转型发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学习,坚持围绕自身实际需要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委所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必须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各单位纪检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意识,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和腐败案件。

三是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工作责任制,根据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按期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5万元以上大额度支出,均召开委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到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始终。

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邀请专家讲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辟警示专栏等,通过典型案例和反面教训,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作遵守纪律的表率,在系统内切实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廉洁从政氛围。

五是盯住盯紧重点领域。对国有资产的处置、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工作流程,阳光操作,杜绝权力寻租。

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委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巡察和重点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问责力度。

(李国利)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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