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必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必须在“学”字上下功夫,贯彻《条例》内化于心
学习《条例》,就是要始终把共产党员作为第一身份,突出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为此,寿县专门制定了《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意见》。突出学深悟透,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同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问责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突出以上率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用《问责条例》规范言行举止,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突出躬身自省,以《问责条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镜,看一看是否坚持了正确的思想信念、坚持了党的根本宗旨、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追求了高尚的道德情操;看一看是否正确处理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看一看是否严格遵守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必须在“问”字上出实招,运用《条例》动真碰硬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落实问责条例的着力点在“问”,只有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方可体现权、责、利的对等。县委书记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必须拉下脸来批、横下心来管、硬起手来治,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善作善成,一以贯之。今年以来,寿县先后对“三公”经费管理、会风会纪、乡镇干部“5420”制度执行情况、整治懒政怠政强化责任担当等开展督查活动10余次,处理违反会议纪律人员3人次;对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的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开展效能异地暗访2次,对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看影视剧、玩电脑游戏、离岗脱岗等违反机关作风行为的16个单位19人(次)进行了效能通报和问责。
三、必须在“做”字上作表率,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寿县县委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全县实际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充分发挥县委书记抓大事、谋全局的核心作用,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谋划推动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寿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注重把好方向,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守政治定力,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我们注重管好大局,团结带领县四个班子共度时艰、协调一致地推进各项工作,在加快推进“南工北旅生态县”中闯出新路。我们注重做好决策,树立法治思维,尊重客观规律,完善决策机制,先后出台了《中共寿县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意见》、《中共寿县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努力做到决策前充分调研,决策中集思广益,决策后狠抓落实。
四、必须在“责”字上勇担当,立足《条例》筑牢防线
落实问责条例的落脚点在“责”。问责条例剑指十分明确,就是要狠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彰显党员干部对责任的担当,对权力的敬畏。县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在明确责任中推进落实。我们一定要始终把领导寿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最大主业,贯彻新理念、明确新目标,聚焦供给侧、加快去降补,推动经济总量、质量、均量“三量”齐升,全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一定要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最大主责,全面对标《条例》各项规定,时刻以习近平总书记“党建三问”为警醒,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基层“桥头堡”,架起廉政“高压线”,强化制度“约束力”,对为官不为、为官不正、不能担当、不敢担责的干部坚决撤下晋升之梯,逐步形成管党治党的寿县实践,努力构筑寿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从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