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就近年来集中管辖审判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田家庵区法院自2010年5月成立少年法庭以来,作为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法院,创新审判模式,拓展审判职能,丰富教育形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田区法院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针对具体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判前心理咨询,并在判决书后附上法官寄语,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肯定其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人提出教育和忠告。另一方面积极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制度。在庭前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状况、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的情况下,对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或不愿出庭的,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和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并在庭前向合适成年人发放相关通知书等,使“代理家长”更好的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权利,田区法院还落实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制订《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归档、造册、保管、调取的相关规定,确保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因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此外,在依法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审判的同时,田区法院还不断探索做好安置、回访、教育等方面审判延伸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