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积极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惠民便民为宗旨,强化办案实效,力求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暖民心法律援助服务。
寿县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残联、看守所、信访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网络服务机制。对多重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涉及劳资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均不再要求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对持有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等证明材料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范围限制;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
考虑到残疾人这一受援群体的特殊性,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硬件设施选址上“临街落地”,配备“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畅通服务渠道,方便咨询帮助;在软件条件配套上,着力打造“一刻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服务,使得不便上门咨询的残疾人能够第一时间接受到“面对面”的专业律师解答。同时注重与残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咨询、简化手续办理等惠民措施,真正做到快速优质法律服务。
在每年的年底,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案件进行全面的梳理检查,对已受理尚未结案的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联系沟通,争取及时结案。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了解,通过回访当事人、检查卷宗等方式,确保残疾人的利益得到真正的落实。
寿县还实行“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为残疾人解决纠纷,既避免发生严重侵权事件,又减少了残疾人的诉累,收到了良好的维权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记者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