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市地方海事部门履职尽责,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多举措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守好绿色水运发展“生命线”。
2018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局积极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督促新建、改扩建的码头同步开展岸电设施建设,全面规范进出港船舶受电设施配备,推动新建、改建船舶配置岸电受电设施。同时,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规范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建立岸电设施公示制度,鼓励进出淮河淮南段船舶加快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对于使用岸电的船舶实施优先锚泊、优先装卸货。同时,该局积极协调电力公司、港口企业、航运企业,破解供售电机制、岸电供电质量、供电安全、供电价格、受电使用匹配衔接等问题,鼓励实施减免岸电服务费、优先通行作业等措施,提高船舶使用岸电积极性,促进岸电设施有效发挥环保效益。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设计年吞吐能力200万吨及其以上港口靠港船舶岸电改造任务,淮南辖区中安联合淮河码头、中安联合茨淮新河码头、凤台海螺码头、凤台兴疃码头共4家生产性码头15个泊位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48万元,共建成岸电改造设施15套。
2020年以来,全市共建成水域污染环境应急设备库1个,正常运营的13家生产性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已建成固定设施150个。同时硬化了码头进港道路和货场,修建了洗车台、添置了覆盖全场的喷淋设施,泊位前沿设置了雾炮设备,修建了全场相连通的排水沟和沉淀池,配置了船舶垃圾桶、生活和含油污水收存设施。全市410艘100总吨以上至400总吨以下营运船舶、1117艘400总吨以上在册营运船舶已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完成率达100%。截至目前,建设内容已经按方案完成并通过验收,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市地方海事局全力推进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接收工作,强化对进港和出港营运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港口企业对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不得拒收;督促船舶所有人将船舶污染物“应交尽交”,并规范填写各类联单、台账、出具接收证明并加盖各类收纳印章,按月报送港口船舶污染物月报表,对污染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未交纳、交纳不到位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020年,全市11家生产性码头基本具备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共接收处置船舶污染物89.812吨(垃圾13.737吨、生活污水47.891吨、含油污水28.184吨)。
2020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局累计实施船舶封舱、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器使用及用油方面等防污染检查共2242艘次,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到港船舶都按照要求配备了垃圾桶、生活和含油污水收存装置。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船舶均按规定责令整改,尚未发现垃圾、污水偷排偷倒现象。该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常态化监管,加强饮用水源地隐患排查,坚持巡航与驻守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提升高峰船流、恶劣天气过境、夜间等时段的出艇率,维护居民饮水源保护区水域环境和水质安全。今年,该局共开展凤台、寿县、平山头、袁庄、东部水厂饮水源保护区以及淮河国控断面船舶驱离巡航巡查730次,驱离保护区内的各类船舶230艘。市地方海事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内河船用油品质量抽检工作;督促船舶修造厂、航运企业、港口企业落实防污染主体责任,对污染物控制实行“零容忍”,在货物装卸上实现“零泄漏”,确保淮河淮南段水源安全。(记者 张 鹏 通讯员 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