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推进城乡居保“两个机制”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3月25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城乡居保“两个机制”有利于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11月14日,我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市在完善“两个机制”方面坚持先行先试,2012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为70周岁及以上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的制度;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缴费每超过一年,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的政策;多次提高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高于省“两个机制”规定的最低补贴标准。
在起草《实施方案》时,我市一方面对现行政策中涉及落实“两个机制”的条文进行梳理,并写入了《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将提高缴费档次、对65-69岁人员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等新内容写入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新增加内容包括,引导参保居民多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增加到15个。提高缴费补贴,省财政加大了对缴费的补贴力度,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最低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同时各区对10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增加了缴费补贴,激励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我市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范围由符合参保条件的未标注脱贫人员扩大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已脱贫人员。建立65-69岁人员高龄基础养老金,对65-69岁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的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以及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计15年档次;分别对应补贴标准为每年:80元、95元、110元、115元、120元、125元、130元、135元、210元、240元、280元和320元(3000元以上缴费档次)。
2019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万人,续保缴费人数89.79万人,平均缴费水平达到298元;养老金发放45.79万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月养老金平均水平125.6元,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6.34亿元。续保缴费完成率、养老金发放率、平均缴费水平等各项主要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截至目前,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计142837人。其中,应缴费人数为85933人,实际缴费人数为85933人;应代缴费人数8883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数),实际代缴费8883人;应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56904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56904人,发放率100%。社保扶贫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充分发挥了社保扶贫兜底的保障作用。(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