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众志成诚 抗击疫情 > 淮南农村疫情防控社会宣传“纵到底、横到边”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淮南农村疫情防控社会宣传“纵到底、横到边”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30 7:01:5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农村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我市打响后,各县区、乡镇、村组社区紧急行动,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力动员,在广大乡村马上让大喇叭响起来,让微信圈转起来,让横幅拉起来,让科学的防控知识、舆论的正面引导覆盖大街小巷各村各组,做到防控宣传“纵到底、横到边”,引导广大村民相信科学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防控宣传全覆盖部署落实不打折

日前,市委宣传部全面部署加强在人员聚居区、人流密集区、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要求乡镇农村启动应急广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城市社区将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张贴到楼栋;各乡镇和城市人口主要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充分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城区主要路段出入口设置宣传标语牌,村居设置横幅或宣传画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规模声势,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防控的浓厚社会氛围。部署发出后,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带队督查疫情防控社会宣传情况,先后查看了潘集区架河镇前家村、武庙村,田集街道芦范社区,田家庵区国庆街道罗马社区等村、社区。督查显示,这几个村由武汉返乡人家的门前都张贴了横幅做了标识,各村及社区均设置了疫情防控宣传站点,倡议书和宣传信等均发放到户,应急广播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村级社区显眼位置也都设置了防控宣传标语横幅和提示板牌。

动员形式多样宣传内容入心

“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疫点返乡回到家,居家观察14天,出现症状要报告”“呆在家里就是贡献,亲戚不走来年还有,朋友不聚来年再叙”。当前,我市各村组社区均设置了类似内容的宣传横幅和提示标语,防控宣传不仅让村民看得见,各村各社区还启动了大喇叭,循环播报疫情防控知识。在谢家集区孙庙乡,各村卫生室门口均设立了宣传点,村支两委和村医对往来人员开展疫情防治宣传,各村大喇叭也响个不停,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和劝导村民养成健康卫生良好习惯。在大通区上窑镇,该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湖北省返乡人员进行了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并安排包村工作组和村、社区负责同志做好日常随访工作。居家隔离的每位成员每日需消毒,早晚需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现象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镇里将第一时间联系定点医院安排就诊。1月2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全市各乡镇均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宣传防控要求,对各村、社区自武汉返淮人员全面摸排,全力宣导,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打破空间局限手机变成“宣传台”

“我已经两次收到疫情防控短信提醒,并且每天我都会多次打开‘淮南日报’‘淮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掌上淮南’APP以及其他媒体平台,在手机上查看本次疫情的相关新闻报道以及防控宣传内容。”家在凤台县桂集镇的刘师傅介绍:“现在村里的年轻人都习惯通过手机上网了解疫情防控实时信息,一部手机就是一个宣传台,大家再在群里一转发,村里一吆喝,全村人就都知道了。”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各媒体各有关单位均在微信、微博或网站、APP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或转发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广大村民通过网络及时获取了大量信息及有关防控知识。结合线下横幅、标语、广播喇叭等传统宣传形式,全市防控宣传基本做到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针对网上信息多元现状,宣传部门提醒广大网友:疫情面前请保持冷静理性,在微信群、朋友圈、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转发或评论消息时,要提高警惕,增强识别能力,认真辨别分析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对于无法甄别真伪的消息坚决不传播,一切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记者 苏国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