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基层治理做得好,才能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社会的发展才能具有持久的动力。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来自大通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张天舒等11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议案。
议案指出,现在,城镇社区主要由一个个住宅小区组成,而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城市文明的程度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然而现实情况是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不断发生。主要表现在小区的物业等公共房屋的归属上;业主委员会没有及时成立,或者成立过后形同虚设;物业公司的选择权问题,物业运作不规范等。
对此,代表们建议,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当中。住建、司法、民政、环保、城管、消防、安全等部门,要执法进社区,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建立违法行为的投诉登记制度,落实业主权利。建立完善业主大会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及指导。通过多方面努力,推动小区居住和谐有序,从而更好的促进社区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