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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 消费维权有困扰 市长热线帮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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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有困扰 市长热线帮您忙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3/15 11:06: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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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放假外出旅游,可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却与其宣传的严重不符怎么办?过年本是件高兴事,可新买的衣服却因爆竹突然炸裂而烧坏,该怎么办?明明说好了无理由退货,可消费者购买后却遭遇退货无门,又该怎样维权?近日,市长热线12345接到了多起有关消费维权的投诉。在采访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市长热线办公室已协调有关部门对这些投诉进行了处理,并希望借此给广大市民提个醒。

跟团旅游睁大眼 看清合同留证据

案例一:市民姚先生反映,其年前与我市某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缴纳费用,4日出行,8日返回。可出游中,其却发现整个行程根本不符合之前订立的内容:其一,旅行社直接把游客委托给了合肥某旅行社,之后合肥这家旅行社又把他们委托给厦门某旅行社,导致旅行中出现问题,游客维权无门;其二,行程中不按约定时间出发,一个导游带两个团,到一个景点把游客一扔,带着游客暴走,有些景点停留时间过短,与原计划的行程完全不符;其三,强迫两条不同旅游线路的游客拼团,导致旅游中出现大量不必要的时间浪费;随团导游态度蛮横,推诿并且坚称拼团虽不合规但是市场默认如此。姚先生认为,既然签订了合同,那么签合同的旅行社就是合同实现主体,随意委托别人是什么道理?出现问题推诿又是什么道理?

处理:接到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转办的该投诉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处理。据介绍,游客姚先生所反映的旅行社违规将团队转包一事不符合事实,因为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已明确注明了受委托旅行社详细信息。此外,其反映地接导游严重延误时间问题,经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淮南某旅行社赔偿姚先生在内的5名游客延误损失费用合计1300元。

案例二:无独有偶,市民李女士也遇到了和姚先生一样的旅游消费维权问题。据介绍,其近期花费1750元钱报名参加了田家庵区某旅行社组织的厦门四日游,可出游中却发现旅行社安排的行程非常不合理,说是四日游,却仅游玩两天。其欲进行退款,可旅行社却表示要扣除790元钱。李女士既气愤,也很不解,打电话向市长热线投诉。

处理:经市长热线协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将扣除机票损失费用136元后的剩余款项1614元均退还给了李女士。

提醒:现如今,旅游已是众多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开支在其消费中的比例逐步扩大。然而,由于少数旅游从业者诚信缺失,游客在出游中经常遭遇预订行程不兑现、低价团费加价游、旅游变购物,合同条款设陷阱等问题,导致旅游消费维权也成为了投诉热点。对此,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提醒市民:一是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二是签订旅游合同看仔细,勿忽视细节;三是旅游购物要慎重,保持理性消费;四是旅游维权重证据,把好关键环节。当然,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也应严格遵守旅游协议,践行文明旅游等。

爆竹炸裂毁衣物 赔偿问题很闹心

案例三:市民李先生反映,其在潘集区夹沟镇中心小学附近一商店,花费25元购买爆竹。可爆竹在点燃时却突然发生炸裂,并将其衣服烧破。其怀疑爆竹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赔偿,可赔偿事宜至今未落实。为此,其打电话向市长热线求助。

处理:潘集区政府接到市长热线转办的该投诉后,立即要求区市场局调查处理。经潘集区市场监管局泥河所执法人员调查调解,目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先生300元人民币。

购买商品退货难 口头宣传要辨清

案例四:市民反映,日前其在凤台县某商场举行的产品宣传会上购买了一台“江帆牌”破壁机,花费500元,现场工作人员承诺此商品可以无理由退货。可现在,其想退货时,却遭遇商家拒绝。

处理:接到此投诉后,凤台县政府立即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辖区市场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予以退货处理。

提醒: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并索要票据;商家口头宣传或承诺的内容,一定要辨别清楚,最好留有相关佐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记者 柏 雪 王 伟 编辑 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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