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保委处理一起家用电器退换货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如愿换得新家电。
12月中旬,消费者陶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17年在某商场购买品牌家用电视机一台,反复出现同一故障,售后多次维修都没能彻底解决问题,却不同意换一台新电视。在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后,消费者选择向市消保委投诉。
市消保委接投诉后,立即向经营者了解核实情况,并向经营者宣讲消费维权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在核实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经过协调,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型号电视机,消费者对此处理方案也表示满意。(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程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