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小伙张某平时酷爱钻研枪械,其通过淘宝购回枪支零散件,在家中组装成枪支出售并获利。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以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公安机关扣押涉案枪支依法予以没收;对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1400元依法予以追缴。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通过手机在网上购买枪支散件,以快递邮寄的方式收货,后在家中将枪支散件组装成整枪两支。2018年2月,张某将其中一支贩卖给刘某某,获利1400元,另一支一直由其本人持有。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支枪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归案后,被告人张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从网上购买配件私自组装成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两支,并将其中一支出售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张某非法买卖的枪支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属坦白;结合被告人购买组装枪支配件的渠道、组装枪支的动机目的,并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李嘉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