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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拒不还钱躲三年 酒桌现身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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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钱躲三年 酒桌现身被拘留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2/13 10:35: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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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天中午,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福彦正利用周末时间办理案件,突然接到线索,消失了3年半的被执行人顾某正在毛集一餐厅吃饭。接到电话后,刘福彦立刻带领3名执行干警赶往该餐厅,将顾某成功拘传至法院。

2015年5月,申请人周某给被执行人顾某装修幼儿园,经协商装修总价为86000元,工程竣工后,顾某付款44000元,余款42000元未予支付,并向周某出具了欠条。周某多次催要,顾某一直拖欠未还。2016年8月,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顾某偿还周某装修费用42000元,逾期利息1260元,合计4326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顾某一直未露面,且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时申报财产,承办法官多次赶赴顾某居住地,都未能找到顾某,经走访群众,承办法官了解到顾某长期在外打工,且居无定所,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当天,干警将酒桌上的顾某带回法院,并进行耐心劝导,顾某一直声称自己没钱,法官告知其可通知家人凑钱,否则将受到惩处,顾某听后依然坚称“要钱没有,要人一个。”针对顾某这种消极履行的行为,承办法官依法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希望顾某能够在拘留所中好好反思自己的作为,早日履行还款义务。(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方琦 陈雪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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