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失信受限尝苦头 担保人也得还款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失信受限尝苦头 担保人也得还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2/4 10:24:4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为担保人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和“限高”名单,凤台县城关镇的胡某因此深受影响,迫于压力,她主动联系法官提出还款,至此,凤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胡某受其兄嫂委托,找同学李某借款共计65万元,为打消李某的顾虑,胡某做了担保。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3%,借款期限1年。事后胡某兄嫂并未按期还款,李某起诉至法院后,双方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胡某兄嫂应按期偿还本金65万元,担保人胡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文书生效后,胡某兄嫂玩起了“失踪”,担保人胡某也声称自己找不到人,无奈之下,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胡某兄嫂没有按要求申报个人财产,法官依法对胡某兄嫂及胡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将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高”名单。

本以为事不关己的胡某因此尝到了苦头,不仅被周围人指指点点,还无法向银行贷款买房,她向法官求情,希望“网开一面”,法官向其解释了连带担保应当承担的后果,胡某也认识到只有履行还款义务,才能帮助自己摆脱“老赖”的帽子,经协调,胡某分期进行偿还,同时法官仍继续督促被执行人胡某兄嫂履行还款义务。11月28日,胡某将最后的16万元欠款交到李某手中,该案顺利执结。(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