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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借款抵押“隐私”,结果被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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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隐私”,结果被敲诈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1/23 10:31: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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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寿县公安局获悉一件令人唏嘘的案件,该案中一女子为借钱竟以裸照做抵押,结果还款后,债主不删网传照片,反以此实施敲诈。

今年9月10日,寿县保义镇37岁男子杨某,通过网络认识了22岁女受害人山东莱芜人李某某。当时李某某因急需用钱,便在网上向杨某借款,并按要求将自己的裸照发给杨某作为抵押。双方达成约定,李某某在还钱之后,杨某就必须将裸照销毁,不得外传泄露。让人没想到的是,李某某2个月之后将借的钱全部还给了杨某,但杨某却没有遵守约定,反而以李某某的裸照作为威胁,敲诈李某某10000元。事后,李某某向当地警方报案。

寿县公安局接到山东莱芜警方的协查通报后,充分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开展调查走访,很快便摸清了杨某的日常活动轨迹,掌握了杨某就躲藏在保义镇其妻子经营的化妆品店内。11月16日晨,民警出击,将还在睡梦中的杨某抓获,并在其手机内找到了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

到案后,杨某在证据面前,对自己利用受害人裸照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移交山东莱芜警方,做进一步处理。

(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王顶坤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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