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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违停,有则消息请查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1/14 6:26: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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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区二级城管部门联合查处、曝光,处罚结果将函告公职人员单位

11月13日上午,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媒体一起对洞山中路、朝阳中路人行道上违停的机动车进行查处、曝光。

“这两辆车违章停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们已经将违法行为拍照留证,车主要在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们将把有关资料转给市交警部门!”在洞山中路新锦江酒店门前和东侧的人行道上,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看到有两辆白色机动车违章停车,占压人行道,执法人员用手中的违停处理终端机对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出具《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放置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面。随后,执法人员一行又来到洞山中路电信大楼附近,同样发现有几辆车辆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在朝阳中路京澳广场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看到有两辆机动车从行道树之间空地中插入斜跨盲道,对于这些违法停车的机动车,执法人员均拍照、取证、下罚单。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几处都是违停 “重灾区”,往往是停完一拨又一拨,昨天过后,相信部分身为公职人员的车主会加深印象,不再乱停车了,因为当天的处罚结果还将函告公职人员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即日起城管执法机关将依法进行排查,对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摄像取证,下达违停通知单,并依法处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停放的,新闻媒体将对其曝光,同时将违规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11月12日,《淮南日报》等媒体分别发布了一则《关于严禁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公告》。公告发布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与媒体联系采访事宜,11月13日,联合查处组开始行动,一个小时时间,就查处了16辆违法停车的车辆,随后,执法人员将调取车主的资料,发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停放的,将函告其单位。

据了解,目前,各县区也都在开展对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车辆进行查处行动。在11月13日当天的采访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还了解到,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手持的类似POS机的违停处理终端机将在全区普及使用,这种违停处理终端机快捷方便,执法人员手持现场拍照后,违法车辆号牌就会第一时间传至后台,这将大大提高查处的效率。 (记者 李严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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