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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电梯安全再上新“保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1/13 10:19: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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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探索“物联网+维保”新模式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今后,我市将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探索“物联网+维保”维保新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制定并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开展电梯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活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制造单位提供的施工工艺施工,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现象。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一梯一档”的要求,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

《通知》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建立电梯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对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建立隐患清单,对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逐一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协调督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对隐患整改完毕,经核查或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各级政府要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应急救援体系,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以降低电梯故障率为目标,依托“互联网+质监”工作平台,加快建设电梯预警预测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今后还将实行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失信“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并将电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的结果运用到电梯招投标、分类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惩戒。(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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