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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难讨回 法院执行强助力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1/13 10:16: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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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装修款,却不好好装修,钱也不退!日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警力,在永安建材大市场某商店内成功抓获“老赖”李某,迫使其当场偿还欠款8万元。

2014年,吕某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将位于淮南市某小区的新房交付该装修公司进行全包装修,装修期限为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合同价款16万元。合同签订后,吕某依约支付被告13万元装修款,但该装修公司仅装修了价值3万元的项目后便不再施工。双方多次协调后,装饰公司负责人李某同意在2015年年底之前退还余款,并承诺违约情况下另赔付违约金2万元。此后四年,吕某迟迟等不到装饰公司的退款,于2018年1月将该纠纷起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向吕某偿还剩余装修款10万元以及2万元违约金,但李某依然拒不还款。

2018年5月,吕某申请强制执行。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确定李某位置后,于11月5日晚将李某拘传到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李某当场还款8万元,并协议支付剩余的4万元。(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锋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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