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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今日视点 > 首批64份“抄告函”已发出 但愿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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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4份“抄告函”已发出 但愿没有你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0/30 7:18: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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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其单位,职工交通违规人数较多、职工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职工交通违规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公职人员请注意,这不是吓唬你,近期你一旦多次交通违法或出现严重不文明交通行为,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根据有关要求,将你违法情况抄告你所在单位。目前,首批64份“抄告函”已经在赶往各交通违法人员所在单位的路上,今后,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邮寄“抄告函”。

10月29日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走进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恰巧遇到民警正在将部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和“公职人员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装进信封。这些抄告函上印有交通违法人员姓名、单位名称、车辆类型、号牌,交通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详细信息并盖有“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红色印章。

“首批被抄告的交通违法人员单位涉及到政府机关、医院、学校、法院、企业等”,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创建办负责人江浩仔细查看了一遍手中的抄告函后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他们有的人违法停车、有的未礼让行人、有的违法变道,近期他们每个人的违法次数都达到了至少两次。”

据悉,根据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等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我市公职人员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或多次出现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抄告其所在单位。其中,交通违法类型主要分为公职人员名下车辆违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违法,所以,公职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督促好驾驶自己名下车辆的驾驶人文明行车。

另外,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列入文明单位评选负面清单,单位有职工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在文明单位评选中视情扣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行抄告时,同时抄送市文明办,凡被抄告的,要加倍扣分。职工交通违规人数较多、职工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职工交通违规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图为民警展示一份即将寄出的“抄告函”。(记者 苏国义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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