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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我市首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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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9/20 9:20:1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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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件也是全市2018年度首例涉恶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朱某福为达到承建某商品房工程项目的目的,伙同被告人朱某传先后唆使孙某等5人(另案处理)以拆迁补偿不合理等借口到工地寻衅滋事,阻挠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强拿硬要;后朱某福又唆使朱某传、朱某盼、李某(另案处理)多次到工地阻挠施工,使原项目承包商遭受损失,无法继续施工,迫使其退出该项目,最后以被告人朱某盼名义取得上述工程的承建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福、朱某传唆使他人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朱某传、朱某盼积极参与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人证言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此次庭审持续了7小时。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范围,本次庭审邀请到7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名检察院干警和15名西南政法大学实习生参与了旁听。鉴于案情复杂,三名被告人均不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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