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再降单一制工商业电价
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目前我市已经开始执行。
此次下调后,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4.11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不作调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后形成的价格空间,售电公司要及时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已先后落实多项用电优惠政策,极大减轻了企业、居民、农户的用能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发现违法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可及时向淮南市价格监管部门举报,价格举报热线12358。(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