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落实用电优惠 减轻用能负担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落实用电优惠 减轻用能负担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9/12 9:09:16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淮南再降单一制工商业电价

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目前我市已经开始执行。

此次下调后,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4.11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不作调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后形成的价格空间,售电公司要及时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已先后落实多项用电优惠政策,极大减轻了企业、居民、农户的用能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发现违法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可及时向淮南市价格监管部门举报,价格举报热线12358。(记者)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