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大气办和省工商局统一部署,连日来,淮南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强化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商品煤质量抽检工作,有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专项抽检工作中,市工商局消保科牵头,会同省工商局委托商品煤质量检测机构,在毛集实验区工商分局和凤台县、潘集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下,对中煤新集集团下属的新集二矿,淮南矿业集团下属的张集煤矿、张集北矿、顾桥煤矿、顾北煤矿、丁集煤矿、潘一东矿、朱集东矿、潘集选煤厂等9家煤炭企业销售的10组商品煤质量进行现场抽样、现场封存送检。目前,抽检工作已全部完成,抽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王鹏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