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网络订餐平台的兴起,网络订餐消费者越来越多。但这种简单便捷的网络订餐、送餐消费方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日前,市食药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通知》,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专项整治。其中,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是否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是否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等。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按照许可证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
此外,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网络订餐有关投诉举报案件,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努力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