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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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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味”更有“颜值”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7/10 9:08: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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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创建文明城市让小餐饮焕发活力

“脏乱差”是许多淮南市民对小餐饮、小作坊和小食品摊留下的印象,今后,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即日起至8月底,淮南市创城办、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小餐饮、小作坊和小食品摊贩文明经营提升行动,让小餐饮、小作坊和小食品摊不但有“口味”更加有“颜值”,变得越发“讲究”起来。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宣传文明餐桌礼仪、提升食品加工经营水平,树立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认同感,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全市小餐饮应遵守以下经营规范:持有效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隔离,店面明亮,地面无固体垃圾、污水,无店外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整洁干净,工作时佩戴口罩,持健康证上岗;加工操作及贮存过程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及餐厨垃圾台账齐全,按照要求存放有关资料。

食品小作坊应遵守以下生产规范:生产加工区域清洁、卫生,光线、通风良好,无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产无关杂物,无鼠类、昆虫等侵入,无饲养畜禽等;地面采用水泥、瓷砖等硬质材料铺设,平整、无裂缝、清洁卫生。门窗闭合严密、开闭正常,清洁卫生;直接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等的材质符合安全标准;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整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不喷洒香水,不在加工场所内吸烟和吐痰。

小食品摊贩应遵守以下经营规范: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整洁干净,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卫生、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在经营地点(摊位或设备)显著位置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另据了解,开展小餐饮、小作坊及小食品摊贩文明经营提升活动对创建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市创城办、市食品监管部门将适时进行严格督查,对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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