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到错误了,我今天就把钱还了……”日前,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来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找到了承办法官,主动履行了52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原来,张某向丁某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他人借款。后丁某催要无果后,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一次性支付丁某5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无果之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张某名下合肥一处写字楼查封。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张某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并于当日将执行款、执行费等共计52万余元一次性履行完毕。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徐子盼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