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交房延迟,开发商的说法合理吗?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交房延迟,开发商的说法合理吗?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7/9 9:06:14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按照购房合同规定,我们购买的房子应在6月30日交房,可开发商却以不可抗拒的因素为由延迟交房3个月,这种说法合理吗?”近日,有市民向淮河早报、淮南网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接报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随即联系了反映人。据其介绍,其在山南新区一品山南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按照购房合同规定,房子应在今年6月30日交房。可他们到售楼部询问时,却被告知因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他们的房子得延迟3个月才能交房。“我们这批购房的业主都很气愤,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延迟了交房时间,不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交待,却拿不可抗拒因素这种理由来搪塞我们。而且购房时明明承诺过免费给我们加盖阳光房,现在却称等物业进驻后,由物业统一规划,业主自己掏钱加盖。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我们如何维权?”

7月5日上午9时许,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了一品山南售楼部了解情况,售楼部的两位相关负责人接待了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据介绍,按照购房合同规定,一期的房子确实是在6月30日交房,但从去年年底开始,因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全市所有的建筑工地均停工三个月,而那个时候一期工程正在进行管道铺设施工,因为停工耽误了管道的铺设以及后期绿化等施工,所以到现在一期工程还未完工,不符合验收条件。“目前一期工程正在进行小区绿化,到9月就能交房了。”两位负责人解释道。他们还称,业主所提的阳光房一事,他们开发企业是不可能承诺的,因为阳光房是不能随意加盖的,得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这个可能是售楼人员在卖房时的个人行为,合同里是不会有的,我们开发企业也不会承诺。”

听了一品山南两位负责人的解释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表示,购房合同从签订到交房一般都有两年的时间,其间的各种因素开发企业都应考虑到,市政府要求的停工三个月究竟能不能作为延迟交房的不可抗拒因素,应该由法律部门界定。两位负责人随后也表示,会让企业的法律顾问过问此事,按照规定给业主一个说法。

(记者 柏雪 王伟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