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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藏大海 “赖”出新高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7/4 9:06: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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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干警将一艘装有GPS设备和老赖悄悄“联系”的货轮依法查封

老赖“赖”出新高度,利用高科技和执法人员玩起了财产“躲猫猫”。7月2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大通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干警日前赶往南京,将一艘靠着隐藏的GPS设备和老赖悄悄“联系”的货轮依法查封。

借款买船后当起老赖

2013年,李某在南通三合船务有限公司和其前妻沈某等人担保下,向淮南一家银行借款2100万元,用来购买三艘货轮。购买后,李某将轮船抵押给了这家银行,并和银行约定了利息和60个月的借款期限。结果,截至2015年9月,李某仅陆续还本金48万元、利息78万余元,之后便当起了“老赖”。

2015年10月,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银行本金2052万元,利息3072498.39元,该银行有权对抵押的三艘货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沈某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货轮出租后“人间蒸发”

2017年11月,大通区法院受理了该案执行申请后,却找不到李某,李某的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决定查封涉案货轮。可当干警赶到江苏南通,找到李某前妻沈某,要求其配合查扣涉案货轮时,沈某拒绝提供货轮下落,遂被司法拘留。

 “沈某被拘留期间,承认其中一艘‘南通三合7’货轮已被她租了出去,货轮在天津,她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前往山东和辽宁,均未查找到‘南通三合7’。”执行干警介绍,正常情况下,货轮上有海事专用的定位系统,应该很容易定位,可出于躲避查封等原因,该船租用人竟把这个系统关闭了,导致海事部门查找不到货轮的位置,案件执行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暗藏设备悄悄锁定货轮

大通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案件执行进入死胡同后,他们分析认为沈某把货轮租给他人使用后,一定会在货轮上暗藏设备,以便实时掌握自己的“财产”位置。干警经过细致侦查,终于获知沈某在货轮上偷偷安装了一个车用GPS定位系统,在对应的手机APP上,她可以实时看到货轮位置。

“6月18日那天,GPS定位系统显示‘南通三合7’出现在渤海海域,我们对该货轮进行了跟踪,在其停靠天津港卸货时,我们及时赶到进行了查扣”大通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6月29日,“南通三合7”从天津开到了南京,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下一步将对该船进行拍卖。”

(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陈慧珺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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