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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 推动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5/30 9:17:5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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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农委主任李艳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们推进林长制改革,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生态与经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生态必须优先作为‘红线’和第一位的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真正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日前,市农委主任李艳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完善林业治理体系、落实生态保护责任、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我们农委系统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推动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李艳景告诉记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也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具有重要的科学、生态和经济价值,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文明与进步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市地跨淮河两岸,境内河湖密布,水文和气象环境复杂,为多种水生野生动物提供了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条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功在当今、利在千秋”,既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的需要。

李艳景介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安徽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方案》,各级渔政部门共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普活动22次,累计发放宣传雨伞、标语背心、宣传手册、宣传图片等宣传用品8360份。同时,为加大宣传力度,市农业部门邀请淮南市电视台、淮南日报社等媒体对每年的增殖放流、春季禁渔及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集中宣传和公告。通过科普宣传、联合执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市民认识到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和亲密朋友,了解到了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知识,树立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的意识。

李艳景说,通过认真落实春季禁渔、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与管理、冬季严打专项行动、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和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等措施,我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科学规划,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积极申报“淮河淮南段长吻鮠(淮王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科学保护,促进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健康发展。

(记者 苏强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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