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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纠纷当事人吃上定心丸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4/20 9:38:3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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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发出首份医患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

日前,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法官和淮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一名患者家属与淮南某医院经过反复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向医患双方发出我市第一份医患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

2017年初,该名患者因反复胸闷不适入住淮南某医院,医院诊断后进行手术,术后病情变化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延误,要求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于是双方向淮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后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医院方一次性支付患者家属各项损失二十余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医院和患者家属对调解协议是否能得到完全的履行存在顾虑,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负责组织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和指导法官提出建议,引导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强制执行力。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双方的申请后,经过审查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司法确认是人民法院通过有关法律规则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这项制度具有“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效率高”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诉讼带来的耗时长、费用高的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为此,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医患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法院与医调委联动,引导医患双方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起诉前,人民调解不放心,司法确认来定心。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郝荣琦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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