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社会新闻 > 有一种酒驾叫做“隔夜酒驾”!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有一种酒驾叫做“隔夜酒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4/16 9:45:0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交警提醒:酒驾不看时间看含量

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中午开车还是被查出酒驾,驾驶人聂某一下慌了神。

4月12日中午12时20分许,市交警支队潘集大队在225省道淮潘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辆银灰色小车被交警拦查。检查中,交警闻到驾驶室内散发出浓烈酒味,疑似驾驶人喝了酒。“还没吃午饭我哪能喝酒啊?”聂某连称“真的没有喝酒”。结果,经检测,聂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聂某听到结果后目瞪口呆:“我昨天晚上喝的酒,怎么现在还是酒驾啊?”

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聂某在4月11日晚上喝了七两白酒,本以为睡一夜觉,第二天开车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过了一个晚上,聂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还是超标,“隔夜酒”的威力竟然这么大。依据有关规定,驾驶人聂某受到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我市经过常态化的酒驾整治,绝大多数驾驶人已逐渐树立起“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守法意识。此次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当中,驾驶人因“隔夜酒”被罚。在这里,提醒各位驾驶人,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要因人而异。

(记者 罗静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