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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老板卷走大笔预付款后失联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3/8 10:04: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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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委助百余名消费者追回保证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上影楼拍个照片、写真已经很普遍,但各种纠纷也随之多了起来。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淮南市消保委采访,就听说了这样一个案子:182名消费者在影楼交了预付款预约拍照片,等到去拍摄的时候,发现影楼已人去楼空。后经谢家集区消保委的努力,终于为消费者追回了预付款(保证金)。

2017年5月下旬,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某婚纱摄影店的集中投诉,主要反映该店以预约拍摄照片为名,收取消费者多为200到500元不等的保证金,个别收取3000到8000元预付款,到期后既未能按合同履约拍摄且又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直到2017年5月27日发现该店关门人去楼空,拨打店主所留的电话号码是空号,且没有在店门外告知消费者任何搬迁或者歇业的信息。部分消费者遂向谢区消保委投诉,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追回保证金。

接到投诉后,谢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消费者的情绪,一边积极设法与店主和租房者取得联系,在既打不通店主所留的电话又找不到租房者的情况下,查阅了店主的工商登记信息。6月7日,谢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淮南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去该店负责人段某登记的住处及他准备在田区新选的店址找寻。经了解,段某的房屋已在一年前出售,现居住地和新选的店址都无法查实,其他再无有价值的线索。在没有店主到场的情况下,谢区消保委无法单方作出调解,为此,谢区消保委及时上报区政府,得到谢家集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帮助,找到了段某。

2017年6月9日,谢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见到段某,与其进行了沟通,了解了相关情况,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段某认错态度良好,承认因为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此次的投诉案,并在谢区消保委的监督下当场取钱,愿意按照当初约定进行退款。谢区消保委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消费者,到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消保委办公室进行现场退款,持有真实票据的消费者通过现场认证相继领到了约定的退款。至6月13日,谢区消保委共受理登记消费者182人,现场办理退款154人,退款金额47750元。

淮南市消保委的同志介绍说,本案是预付式消费带来的群体投诉。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经营者不能正常或者继续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退款,不得无故拖延”。本案中,经营者段某收取大量消费者的照相押金,而后关门失联,无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区消保委高度重视,在通过工商信息联系不到经营者后,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得到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在市消保委和田区市场局的配合下,最终帮助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记者 李钧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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