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近日,张某被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这也给企图逃避执行的老赖极大震慑力。
张某与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王某起诉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归还王某3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只偿还了12.5万元。张某名下有多套房屋和车辆,其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剩余款项。王某无奈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3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张某名下房产,但张某及其家人拒不从已查封的房屋中搬出。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田家庵公安分局侦查。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1月,张某偿还了剩余款项,并取得王某谅解。
法院认为,张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在审理期间张某已履行执行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经法院宣判,张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周桂芳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