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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安心舒心买买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12/19 10:11: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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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日前,市消保委和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出台《淮南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试行)》,将在全市选树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把我市打造成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据介绍,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是指社会责任和守法诚信意识较强,参与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创建相关要求且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店)、行业、街区、城市。

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是指商场、超市、公用企业、汽车4S店及其他经营主体等,要求无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及国家禁止的经营、服务行为;商品、服务质量和价格、计量等信息公开透明,质量查询和追溯体系建立健全等。

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是指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求行业内市场主体和会员单位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90%以上,行业内经营服务单位的商品和服务质量抽检合格率高于本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等。

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是指在我市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综合商业街区、特色(专业)经营街区、经营户集中的市场(交易平台),要求街区内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做到一般投诉和处理不出门店,较大投诉和处理不出街区,投诉处理有记录、有回访,归档规范,对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等。

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则要求建成一批有示范影响力的创建示范单位(店)、行业、街区,创建活动宣传有力,氛围浓厚,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90%以上,消费维权网络和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完善等。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力争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努力实现参与活动的经营者有荣誉感、获得感,消费者有放心、安心、舒心的幸福感。

(记者 廖凌云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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