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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存疑虑 市长热线来解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12/8 9:53:0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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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而中老年人再就业,不仅增加家庭收入,还能提高自身价值、获得自信。但随着用人企业规范化的提升以及企业引入内部竞争的考核机制,现早已脱离大多数中老年人曾熟悉的“大锅饭”时代,所以也发生了一些再就业的困惑。

近日,市长热线办公室接到一位寿县某制衣厂职工的来电,反映其2011年进入该工厂工作,每年都会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近期其前往寿县人社局查询时却发现该厂职工的劳动合同均未进行备案,所以想咨询工厂是否违反国家政策。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双方签字后才能生效,是否到人社部门进行备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备案只是一种管理需要,不是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生效的法定条件。后经寿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核查该制衣厂已于2016年登记劳动用工备案。

无独有偶,另一位寿县居民也来电反映,其与当地一家造纸厂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但现在用人单位却把他辞退了。其对此表示不解,咨询该单位此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经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了解后得知,双方签订的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中包括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因考核未达到录用标准,所以用人单位与反映人解除了劳动合同。

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现如今已有越来越多中老年人选择重新就业,但社会发展迅速,很多中老年人对于自身维权意识及劳动法规认识较少,不乏困惑。若遇此类问题,市民可拨12345,市长热线将为你答疑解惑。

(记者 柏雪 通讯员 石晓曼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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