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12月7日起,朝阳路(田大路至上曹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农用车通行,违反这一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记3分、罚200元处罚。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该局已经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发布了“关于禁止重中型货车、农用车在朝阳路通行的通告”。通告指出,为缓解朝阳路因重中型货车、农用车通行带来的秩序乱、事故多、污染重等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淮南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12月7日起,朝阳路(田大路至上曹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黄牌)货车、农用车通行。特殊情况下,经审核报批后,部分车辆可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接下来,我市交警将加强有关路段的巡查执法力度,以确保通告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图为朝阳路部分路段禁止重中型货车、农用车通行示意图。
(记者 苏国义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