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劳动争议如果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出现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为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仲裁的维权作用,逐步提升仲裁公信力。去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133件,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为了让劳动争议双方都能够坐到谈判桌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利用多方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并强化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深入劳动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指导,指明劳动仲裁风险,帮助树立良好法治观念。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到收案先调解、立案再调解、庭上三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2016年成功调解案件66件,调解率达50%以上,基本做到案结事了。
与此同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对裁决后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随时跟踪了解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情况,确保案件裁决的公平公正。建立案件受理讨论制,对接收的仲裁申请进行开会研讨,弱化仲裁员个人作用,强调集体讨论,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的零失误。据统计,2016年裁决处理的案件中,一裁终结率达18%,有效缓解了劳动者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此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办公场所及庭审设备等标准化建设,将申请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公示于仲裁院的醒目位置。强化“互联网+”思维,安装多媒体触屏查询设备,当事人可通过输入本人身份信息实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为仲裁庭审及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提升办事体验。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