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社会新闻 > 淮南市级涉企收费清单项目再减14项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淮南市级涉企收费清单项目再减14项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6/2 7:34:16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淮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自2015年1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期,国家相继调整了一系列涉企收费政策,为更加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涉企收费各项优惠政策,经市政府授权,近日,淮南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今年第二次动态调整淮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相关内容。

此次调整后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政府性基金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23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3项。同调整前的涉企收费清单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分别减少13项、1项,同时还调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仅减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就可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4000多万元。

通知要求,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此外,市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收费清单执行情况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法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