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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延期交付 4S店承担拖车费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3/17 10:16:2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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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消保委处理一起汽车维修延期交付的消费投诉。

市消保委接消费者夏先生投诉,称其2017年2月3日将故障汽车送到某4S店维修,当时约定于2017年3月5日可以到店里取车。之后双方都没有联系,消费者3月2日与该4S店联系确认提车事宜时,被告知汽车还没有维修,要等到3月20日方可取车。

消费者对此非常不满,表示在此期间该4S店一直都没有和他联系,打乱了他个人计划,并且给他带来了租车的额外支出。在和4S店索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向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市消保委和该4S店联系核实情况,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4S店强调,当时工作人员已经告诉消费者因为待修车辆较多,需要等待,消费者也表示认可了。市消保委在建议4S店完善工作流程的同时,希望该店对因为延迟交付车辆给消费者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最后,鉴于消费者车辆不在淮南使用,该4S店表示愿意承担消费者夏先生拖车的费用作为补偿,对此,消费者表示接受。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程国金)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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