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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无牌摩托车一次被记36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7/13 8:46: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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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个摩托车被记36分,这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可7月11日,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市民潘某身上。

       7月11日中午,市民潘某下班时和同事在小吃店吃了点饭。期间,因为天热,喝了半瓶啤酒,之后骑车返家。下午1时许,当其骑车行至城区大别山路时,被在此开展酒驾查处行动的市交警支队潘集大队交警查获。交警检测,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21mg/100ml,超过酒驾临界值,属酒驾行为。随后交警查到,潘某具有C1驾驶证,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属证驾不符,而潘某驾驶的摩托车又没悬挂牌照。

      因为证驾不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酒驾3项严重违法行为,潘某受到了罚款2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被记36分的处罚。

(记者 罗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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