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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出事故 动手打人遭拘留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4/20 9:41: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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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酒壮怂人胆。近日,家住八公山的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事故动手打人,经查还涉嫌酒驾,结果被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行政拘留。

4月9日下午4时08分,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从舜岳水泥厂大门出来,准备左转弯上蔡新路,刚出大门便与白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按讲李某驾驶车辆转弯不让直行车辆通行,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但不感到心中有愧,反而对白某大打出手,致白某四颗门牙松动,于是双方多次发生互殴。白某遂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白某说他闻到李某身上有酒味,指证李某有酒驾嫌疑,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出警调查李某涉嫌酒驾行为并处理该起事故。

经询问,李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属无证驾驶,随后交警带到医院抽血。经检测,李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4月11日,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将因无证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先动手打人的李某行政拘留15日。李某后悔地说:“这件事不应该发生,本来事情不大,你让一步我让一步事情就过去了。”

在此,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既要安全驾驶,也要文明驾驶,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切不可大打出手,否则事件升级,可能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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