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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潘集区农村党员实行“红黄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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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农村党员实行“红黄榜”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19 8:50: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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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上红榜露露脸 落后上黄榜出出汗
潘集区农村党员实行“红黄榜”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党员管理,潘集区在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优秀的上红榜露露脸,落后的上黄榜出出汗,有效增强了党员作用发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百分化评比,为党员敲警钟——潘集区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遵守、先锋模范带头三个方面明确党员的行为准则和不合格党员“一票否决”情形。由村级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党员行为准则细化为若干具体项,并赋予相应分值,形成百分制考评细则。指导各村通过公开栏、提醒卡、顺口溜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党员明确哪些是典范、哪些是雷区,让群众参与舆论监督。

       区别化上榜,让党员找差距——潘集区在各村人群聚集处设置红黄双色公示栏。根据考评细则,村级每季度采取党员之间相互评价、党小组对党员点评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打分和排序。考评结束后,80分以上的党员上红榜,60分以下和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党员上黄榜,让党员之间有可比性,激发党员比学赶超的意识。在考评中,各乡镇党委实施全程监督,对打“人情分”和搞平衡照顾的予以驳回,确保程序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精准化整改,使党员得以提升——对于上黄榜的党员,由村党支部组织集体谈话或进行口头告诫,限其在下一季度考评前抓好失分项的整改。对于出现“一票否决”情形或整改不明显的党员,由乡镇党委下发告诫信,并由村级确定1名先进党员与之结成提升对子,帮助其逐一梳理失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于多次受到告诫无动于衷的,年度民主评议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问题严重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张俊飞)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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