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有市民向淮河早报热线反映,在洞山东路和淮河大道十字路口处,有人趁着过往车辆等红灯时,向车窗缝隙塞广告卡片,不仅惹人烦,而且还很危险。记者注意到,类似的情况不只是在洞山东路和淮河大道十字路口有,在人民南路附近、舜耕路附近路段,都有类似的小广告发放者。(1月7日《淮河早报》)
市民们一定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在十字路口,每当信号灯变成红灯时,一些派单员便会利用等红灯的间隙,敲开车窗,向道路中的司机一一派发传单。在等待红灯的时间内,派单员从排起的车队最前端径直派发到最后。随着绿灯亮起,车流开始缓缓移动,他们这才不慌不忙地穿过车流,或站在双黄线上、或站在路边的绿化带里,等待下一个红灯。
这些在马路上散发的传单内容一般是房地产广告、医疗广告、超市广告、旅游广告、制作各种证件广告等,真算是“琳琅满目”。虽然这些派单员很“敬业”,但司机并不买账。这些散发的传单基本没人看,有的车主出于礼貌摇下车窗接受传单,一下车就立马丢弃;有的直接摇上车窗表示拒绝。派单员也有办法,他们要么将传单夹在挡风玻璃上,要么插在门把上,只是车子一启动,这些被风吹在地上的传单、名片便免不了被车辆碾压了,这不仅浪费人力、物车、财力,达不到宣传效果,还污染环境,实在有损淮南城市形象。
在马路上发放传单的行为,涉嫌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机动车道上散发传单的行为害人害己,一方面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另一方面也给自己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这不是危言耸听,有报道说,西安一名中年女性就因为在西三环的快车道上发小广告,结果被卷在车轮下当场身亡。
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催生了各种商机和新职业,路口传单派发员便是其中的一种。要根治这一“顽疾”,让“短效”变“长效”,必须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且需要交警、城管、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联合监督,比如加大监督力度,严禁派单员在十字路口散发传单;又比如顺藤摸瓜,从源头上对发放传单的公司进行处罚。否则就是治了今天,也管不了明天。
(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