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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时政新闻 > 新华时评:手握公器要心存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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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手握公器要心存戒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24 23:31:1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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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4日就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总裁沈颢等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沈颢及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以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款。此案再次发出深刻警示:手握公器要心存戒尺。

法院审理查明,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和沈颢等人,利用掌握的3家媒体和7家运营、广告公司,选择正处于敏感期的企业,采取有偿撤稿、删稿、不跟踪报道等方式,逼迫多家单位签订广告合同。

守法是生存的基础,公信是发展的前提。相关涉案人员之所以一步步在违法犯罪的路上渐行渐远,根本原因还是面对生存压力和利益诱惑,心中的“防火墙”逐渐坍塌,将盈利的手伸过红线。

从近几年发生的类似案件看,有的媒体利用监督职能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将监督变成非法竞争的武器。这不仅违反法律、扰乱市场秩序,而且深深伤害了媒体形象。

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一案,当为闻之者戒。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肩负着社会监督和弘扬正气的重大使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目前,媒体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要赢得竞争,要有打造“百年老店”的坚守,摒弃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冒进心态,将法律和操守常存心中,有力担起信任和重托。

(责编:郑岳景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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