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调头、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加装晴雨伞、反穿衣服驾驶……
骑电动自行车 咱不任性好吗
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绿色环保、经济便捷的鲜明特色,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目前,在我市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量大面广,不少市民把电动车当做代步工具。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不少市民在骑行中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肆意出现调头、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加装晴雨伞、反穿衣服驾驶等不文明或不安全驾驶行为,也使得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如何才能安全出行呢?车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此,12月17日,记者走访田家庵交警一大队,请专业人士进行解答。
镜头一:电动自行车肆意调头或变换车道
今年10月12日上午9时20分,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朝阳路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路济民医院西50米处时突然向左变道,与由西向东直行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过交警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段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正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段某的突然变道的行为,让小型客车驾驶人杨某来不及避让,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如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市民在骑自行车时,都知道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而电动自行车因速度较快,转弯前就更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或者进行必要的观察,更不得突然猛拐。现在有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在转弯前没有任何表示,就突然转弯,这很容易导致与其它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镜头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今年9月19日下午5时25分,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国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人民路与国庆路交叉口北路口时,擅自闯红灯横过道路,与马某驾驶的由北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尹某受伤,电动车受损。经交警勘查后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尹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马某无责任。
交警表示,在此次事故中,如果尹某不闯红灯,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下车推行,事故就可以避免。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使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使,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镜头三: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在很多街头道口,不少市民为了自己出行方便,逆向行驶,给他人出行带来不便。今年12月初,市民杨先生带着一家人去逛街,行进至商贸步行街时,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差点就将杨先生的孩子撞倒。杨先生质问其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对方却满不在乎,指责杨先生看管不利,双方僵持了十来分钟,最后被路人劝解才算了结。
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不得逆向行驶。由于电动自行车机动性较强,因而在行驶中的随意性就比较大。有些人为了图省事,经常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有些胆大的还敢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市民应当尽量避免逆向行驶,不要图省事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镜头四: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道上飙速度
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走上机动车道的例子不在少数,陈女士便遇到过惊魂的一幕。今年12月8日,家住华声苑社区的陈女士要到朝阳医院看望亲属,为了免去等车的麻烦,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着朝阳路骑行。为了赶时间避开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陈女士选择了走机动车道,可就在她拐入机动车道的一瞬间,一辆为了揽客的出租车径直冲向了她。虽然出租车也做出了及时避让,但最后陈女士的手还是被出租车的后视镜重重地蹭了一下。事后,陈女士依然惊魂不定,她表示为了图省事,差点让自己出意外,自己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要各行其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类型,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但在现实中,交警发现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喜欢在机动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看似非常便捷,但这其中蕴藏着极大的危险,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有些人在机动车道内随意变更车道;突然横穿、斜穿道路,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也是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文明出行安全驾驶靠大家
电动车数量庞大,面对电动车种种违章行为,交警表示执法有难度。目前,我市尚未出台专门的电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车监管暂处“盲区”。加之驾驶电动车无需进行学习考证,电动车也不用登记、上牌便可直接上路行驶,因此部分电动车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随意带人、随意骑行等现象普遍存在。市交警部门表示,对非机动车的惩治手段尚单一,惩治力度不足。而电动车购买的随意性和购买市民的年龄层次、受教育水平的差异性,导致电动车驾驶人群体普遍对相关常识及交通法规缺乏了解,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薄弱,事故率高。如何解决电动车行驶对交通文明造成的矛盾和困扰,提高市民道路安全意识和交通道德素质,出台相关规定、从严惩治电动车违章现象刻不容缓。
田家庵交警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环保、轻便、高效也深受市民青睐。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市民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不任性驾驶,各行其道,就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电动车进行有效管理,首先要从源头进行监管,比如登记上牌、购买车险等,同时广大电动车车主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交警还特别强调,夜晚和恶劣天气特别要提高警惕。首先,应减速慢行。如果速度过快,遇见突发情况,将难以应对。其次,横过道路、转弯及变更车道时,应做好观察,加强安全防范。
图:市民不顾红灯,骑电动自行车在车流滚滚中穿行
(记者 李钧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