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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自家门口缘何被开罚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2/17 9:08: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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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热线转办,交警部门已妥善处理

“把车子停在小区门口被开了罚单,询问物业被告知可以停放小区地下车库,可车库保安又称物业不让停,我到底该把车停在何处?”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市长热线,反映其在停放车辆问题上存在的困扰。

据李女士介绍,其为泉山湖兰乔公馆小区住户,前段时间她在小区门前停车却被开了罚单,罚单上注明违停地点为南纬一路与老206国道交叉口。李女士称此处与其停车位置不符,并且其停车所在地为正在修建的道路,没有禁停标志。此外,车辆被贴罚单后,她就前往小区物业进行咨询,物业人员告知其可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可地下停车保安却告知其现物业不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地下停车场。李女士对此表示不解,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把车子停放在何处,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合理解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长热线转办的反映后,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在目前兰乔公馆小区停车泊位还未饱和的情况下,物业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划定了部分车位供业主临时停放,两小时内免费;如长时间停放,物业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当时李女士的车辆违章停放在道路旁边,民警依法进行了拍摄,并开具了违法告知单。但在填写告知单时,将该单据错误录入为南纬一路与老206国道交叉口,为了规范执法,民警依法撤除了该处罚。李女士反映的小区内道路上并未标有禁止停车标识,民警已告知其从青桐大道转入该道路的路口设置有禁止停车标识,表示该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至于李女士反映的物业不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地下停车场的情况,属于物业管理行为,交警无权管辖。此外,民警告知李女士,针对泉山湖小区南门前道路停车问题,公巡大队已高度重视,将在实地勘查后联系支队设施大队,确定该路段是否可以增设停车位,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在沟通中,李女士对于民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注意,不再违章停车。

(记者 柏雪)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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