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买过新房子,想用这个房子的房产证提取丈夫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日前,市民李女士打来电话咨询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据李女士介绍,她于2012年在山南印象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是全额付款,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今年10月,她和相识一年的男朋友结婚了,因为没有看好新房,所以暂时就住在李女士的房子里。李女士的丈夫一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不知道用李女士的房产证能不能提取他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不行的话,那还有哪些提取方式?
根据李女士所说,记者向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称,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是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李女士这个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李女士是结婚前买的房,如果房产证的日期在一年以内的话,可以提取李女士及其丈夫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提取公积金有以下几种方式:1、离休、退休的;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5、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8、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0、租房居住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记者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