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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练路考 交警拦查除隐患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11/5 8:48: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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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男子酒后借朋友轿车练路考,不料,被正在巡逻的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2500元的处罚。

      11月1日下午3时20分,淮南市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二中队的交警在第二通道李郢孜路段巡逻,这时候,交警突然发现前方一辆蓝色的桑塔纳轿车在道路上缓慢行驶,有时呈S形行驶,导致后方行驶的车辆不能正常超车,只有不停地按喇叭。

       交警立刻用警车喇叭喊话,让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吴某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交警闻到对方身上一股酒气,当即对其进行酒精仪器测试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吴某谎称其驾驶证在家忘带了。交警进行公安交通网上核查,查询吴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事实面前吴某只好说出事情的原委。

      原来,吴某在驾校已报名考驾驶证,并且科目二已经考试合格,正在练习科目三路考。中午的时候,他和朋友喝过酒后,车瘾大发,于是,趁机向朋友借车上路练练路考,没有想到被交警逮住。

(记者 冉韬)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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