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辍学,就是无业,20周岁的张某和不满18周岁的王某、李某、刘某等人,沉迷网络,无经济来源,想不劳而获。他们通过事先预谋,采取勒脖子、持刀威胁、殴打等方式,专门抢劫“黑”出租车驾驶员现金,其中,张某、王某抢劫次数高达7次。日前,该9人被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到10000元不等。
据介绍,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张某、王某等9人分别搭乘被害人沈某、庞某等8人驾驶的轿车,行驶至淮南市某学校附近、谢家集区某小区附近、八公山八公镇某村路口等地,采取勒脖子、持刀威胁、殴打等方式,抢劫被害人现金。其中张某、王某参与抢劫7起,李某4起,刘某、周某3起,陶某、赵某、吴某、孙某参与1起。公诉机关指控,该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中有5人系多次抢劫,均构成抢劫罪。
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9被告人除张某为成年人外,其余8人均系未成年人。归案后,他们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的被告人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综上,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给大众带来便捷的同时,网络成瘾都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社会应关注并认真对待网瘾问题,学校、家长应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通过谈话或思想疏导等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上网习惯;同时要正确引导,规范上网行为,使孩子合理正确地上网;对于沉迷网络的不良习惯,应早发现早预防。
(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