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有些什么优惠政策?医疗养老保险等关系转接资料要交到哪儿?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部队退役金如何支取?……”7日,对前来安置报到的2015年秋季淮南返乡退役士兵提出的疑问,淮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耐心地逐一解答,并向他们发放了《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详细告知退役士兵安置等相关政策,为退役士兵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这就是记者走进市民政局所见到的一幕。
据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今年我市采取以扶持就业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方式。其中,2013年秋季入伍的城市和农村退役义务兵,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城乡复员士官(注:指5年、8年、12年、16年或因故提前退役士官和直招入伍士官)由部队按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经济补助。我市目前给予的经济补助标准是按照部队退役金标准1:1.5的比例在国庆节前后由各县区民政局负责发放。而对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获个人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选择领取退役金后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具体报到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记者也帮您问了,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义务兵于9月15日之后、复员士官于12月5日之后凭《退役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到辖区民政局报到。而在部队选择安置工作的城镇复员士官要保存好部队发放的《退役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和入伍时有关部门发放的《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于12月25日之后凭上述材料到辖区民政局报到。党员组织关系到区委组织部转接;保险关系到市社保部门办理。
此外,对我市负责接收的自主就业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复员士官,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凭本人退役证(含复印件)还可享受一次由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注:能够安置工作岗位的复员士官不在此培训范围内)。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