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活跃在城镇最能吃苦的社会力量,他们为经济建设和城乡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市一直对“欠薪企业”、“欠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苗头,由各级政府部门出面为农民工“撑腰”,追讨劳动所得。日前,凤台县岳张集镇连塘村19名农民工便通过县劳动监察大队,拿到了31万元的拖欠工资。
记者了解到,高某等农民工于2014年10月至今年5月期间在凤台县岳张集镇连塘村勘探区干活,包工头耿某拖欠其工资31万余元,他们多次到市里有关部门上访和围堵施工单位办公场所,讨要无果。凤台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后,安排工作人员多次找到施工单位和耿某了解情况,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最终,核实了该工地共欠高某等农民工工资总计31万余元。根据调查结果,县劳动监察大队责令该施工单位先期垫付工资款31万余元,此款于8月28日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民工们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并制作了一面“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送到县劳动监察大队。
今年以来,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凤台县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组建了由人社、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形成合力,着力解决欠薪问题。不定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经常深入用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隐患排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明查暗访、调查取证,对于企业恶意欠薪行为,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5起,其中,法院已判决1起、3起涉案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起公安机关正在实施抓捕,有效遏制了当地恶意欠薪现象的发生。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