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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黄山五星级酒店泳池溺亡 酒店竟无救生员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8/28 16:54: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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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安徽频道  

新华网合肥8月28日电(安华) 8月23日,40岁的江苏丹阳女律师蒋丽俊带儿子到黄山度假,入住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入住期间,蒋丽俊在酒店游泳池内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据家属反映,酒店泳池未配备救生员,仅张贴“无救生员值班,使用风险自负”的安全告示。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女律师酒店泳池溺亡

8月23日,本想趁着暑假还未结束,蒋丽俊带着儿子来到黄山度假,入住黄山脚下的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下午五时,蒋丽俊带着儿子去酒店游泳池游泳。事发时,蒋丽俊在室内泳池,孩子和同行的朋友在室外泳池。据了解,酒店室内泳池面积约200平方米,最深处1.6米,浅处1.3米,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泳池中,蒋丽俊却突然溺水,随后失去意识。因未能及时发现,待蒋丽俊被救上岸,为时已晚。

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昨天下午,新华网安徽频道记者先后联系蒋丽俊的丈夫和妹妹,他们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调看了酒店室内泳池的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显示,蒋丽俊下了泳池,在泳道游了几米,忽然呛水,挣扎中再次呛水,并在水中努力划水试图自救,但是她的手未能碰到岸边,随后因呛水失去意识。

蒋丽俊的丈夫告诉新华网安徽频道记者,酒店的室内泳池没有按要求配备救生员。事发时一名身着酒店制服的女服务员觉察异样,在岸边查看,观察了水中的蒋丽俊几分钟,并未采取任何措施。8分钟后,女服务员才意识到不对劲,在其他游客的帮助下将蒋丽俊拉上岸,随后跑开喊人,现场一名女游客对蒋丽俊进行急救,却为时已晚。

酒店方发申明:已移交当地警方调查

是否如死者家属所说,酒店没有配备救生员?新华网安徽频道记者多次向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韩经理以及市场传讯部庄姓副经理求证,截至发稿时,对方均未就救生员的配备问题给予回应,仅以一纸申明回复。

申明称,8月23日下午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室内游泳池内发生一起泳客意外死亡事件。目前,此事件已移交当地警方调查,酒店将全力配合调查过程。向此次事件中失去亲人的家属致以最深切的哀悼和最诚挚的慰问。酒店将协助警方与保险公司为善后事宜做出最妥善的安排。

游泳池救生员配备有明文要求

家属提供的图片显示,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在游泳池安全告示中称:无救生员值班,客人及会员本人承担进入游泳池的风险。

而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人工游泳池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和护颈套。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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